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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二中校园卫生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02 作者: 来源:总务处 访问人数:9256

    为了维护校园环境,保证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卫会由学校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并统一负责校园卫生工作,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校医室为校园卫生负责部门,分别负责校园卫生相关工作。

二、爱卫会负责校园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评比和专项督察。

三、教务处、校医室负责卫生常规和健康、常见病、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把有关卫生、健康、传染病预防等知识列入教学内容,并进行考查。

四、政教处负责日常教学楼和教室卫生检查,负责环保知识宣传。

五、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和保洁人员的考核,负责学校卫生设施、设备的配备。负责门前三包,负责学生健康情况监控工作。

六、校医室负责教职工和学生的体检工作,负责学生饮水及办公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督察。除常规检查外,学校不定期抽查。

七、班主任是班级卫生第一负责人,要履行班级卫生布置、检查和督查工作,班级卫生考核结果,纳入班主任考核内容。

八、总务处每日要及时清运各类垃圾,每周要对厕所进行消毒一次,每月要对公共饮水设备进行消毒一次,并作出记录。 

九、学校爱卫会每周对校园环境卫生、班级教室及卫生责任区检查一次,并进行卫生先进班级评比,每学期对获奖班级予以奖励。

    十、校长室定期对各类负责任部门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责任的部门负责人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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