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学生资助工作巡视检查指标(100分)
接受检查单位名称:合肥市第二中学
考核具体内容及分值 |
巡视 得分 | |
1.加强领导,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10分)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组织领导体系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定期研究学生资助工作(5分);及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5分)。 |
10 |
2.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10分)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2分);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3分);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3分);定期清查学校办学资质并及时公布、上报(2分)。 |
9 |
3.规范学校办学及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5分) |
学校实行学生资助工作校长负责制(2分);学校办学及招生行为规范,学籍管理真实准确,异动及时(3分)。 |
5 |
4.足额安排并配套资金,及时拨付资助资金(9分) |
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配套资金(3分);及时拨付资助资金(3分);资助资金结存账目明晰(3分)。 |
9 |
5.资助资金发放准确及时(22分) |
通过银行卡发放资助资金,及时为资助对象办理银行卡(2分);无抵顶、抵扣、强制消费和平分资助资金、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4分)。 |
6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审核资助名单(3分),银行卡领取记录完整、真实(3分);银行发放凭证齐全(3分)。 |
9 | |
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4分);无冒领错发现象(3分)。 |
7 | |
6.校内资助足额提取,使用规范(8分) |
学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4分)。 |
4 |
学校制定校内资助经费管理办法(2分),校内资助账目清晰、实施规范,没有以学生管理支出充抵校内资助情况(2分)。 |
4 | |
7.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程序规范(8分) |
学校制定了资助对象认定细则或实施办法(2分);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严格执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3分);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名单经学校和上级学生资助机构审核签章(3分)。 |
8 |
8.及时维护资助信息系统,准确及时报送数据信息(7分)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数据及时维护(3分);月进度报表填报准确及时(2分);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数据准确及时(2分)。 |
5 |
9.资助工作资料齐全,及时归档(6分) |
学校资助(免学费)对象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相关证明材料真实、齐全(3分);资助工作的计划、总结,资助对象的认定、审批,资助资金的发放等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3分)。 |
5 |
10.强化日常监管和督查,认真处理咨询和投诉(7分)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月巡视工作和不定期检查工作(2分),巡视与检查工作有记录有通报(2分);设立并公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信箱等,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3分) |
7 |
11.重视资助工作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8分)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资助政策及资助效果宣传制度化、有创新(2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印发、寄送和张贴宣传资料(2分);充分利用资助工作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征文、演讲等宣传教育活动中取得好成绩(2分);通过电话或走访等形式核实受资助情况(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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