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 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作者:胡章俊 来源:政教处 访问人数:7923

各班:

学年临近结束,本年度校内资助工作于本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班遵照执行。

一、本年度校内资助项目

校内助学金(含特殊困难补助)、校内奖学金(含奖学金、突出进步奖和专项奖)、校内勤工俭学工酬(以部门实际统计为准)

二、资助奖励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

三、资助奖励指标及额度

1、校内助学金在必须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中产生,名额不得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5%(每班2-3名),资助额度每生每年700元。

2、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学生在本年度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大病、事故、受灾等)的学生中产生,需要提供病历等证明材料,补助金额视实际情况由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议定。

3、校内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面分别为班级学生总数的1%、2%和3%(各班级按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报送),奖励额度分别为每生150元至300元不等。

4、突出进步奖每班3名学生,主要在本学年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中成绩突出或在研究性学习中成果显著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学生中产生,奖励额度分别为每生150元左右。

5、项奖在本学年省市教育主管部分组织的各项竞赛中获的一、二、三等奖及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中产生,奖励额度根据获奖层次和获奖人数由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议定。

6、住宿费免除资助,每班1名学生,主要是在本学年享受国家资助的贫困住宿生中挑选品学兼优、家庭负担较重的学生,资助额度为每生650元/年.

四、申请、申报条件

1、校内助学金申请条件(须为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

1)单亲家庭、父母有残疾、父母双亡、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少数民族学生。

3)享受农村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2、校内奖学金申报条件。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名列前茅。

3)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素质高。

4)遵守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5)本学年表现优异,进步明显的学生可申请突出进步奖。

6)本学年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或相关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的、或本学年在校内重大活动中获等奖(含)以上奖励的学生可申请专项奖。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助学金申报奖学金和免除住宿费资助

五、申请、申报办法及评审程序

1.申请校内助学金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合肥二中校内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需要经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申报校内奖学金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合肥二中校内奖学金个人申报表》,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人选,并由班主任及班级评审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后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上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3.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组织全面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申请通过的学生到学校对面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办理个人银行卡(唯一指定银行)。

4.校财务科根据审批结果办理银行转账手续,将资助金额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的徽商银行银行卡,否则学校不予以发放)

六、申请、申报截止时间    20195月22

                                                                                               合肥二中学生资助中心

                                                                                                     2019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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