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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崇廉尚洁诚信守法的好学生

发布时间:2013.01.12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9219

合肥二中孔令玉

“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中学生来说,就是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廉洁、诚信、守法。

一、廉洁

首先我们来看两个故事。

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后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有其宝呢?

据2004年7月21日《人民日报》网报道,“十六大”之后,温家宝总理的第一站到了贵州。在吃饭的问题上,他对自己和随行人员要求特别的严格,谢绝基层同志的宴请。他对个人吃饭有“三条标准”,即:第一,不让任何人陪吃,自己默默地进食;第二,要求饭菜够吃即可,不得剩下;第三,关于饭菜的质量提出十二个字:“清清淡淡,汤汤水水,热热乎乎”。 

子罕心中的宝是指什么?这两个故事说明了什么?

廉洁是什么?廉洁就是不贪公肥私,正派做人。从古至今,廉洁都是相当重要的。特别是在做官的人,更是应该牢牢记住遵守这一条规则。一些做官人,无论他再怎么的有钱有势,只要是触犯了这一条,就会遗臭万年,被后人嘲笑。有的人虽然平凡也十分贫穷,但是他如果廉洁的话,就会过得幸福、愉快、问心无愧,被人们所赞颂。毛泽东就是这一方面的典范。他在生活上十分的简朴,从来就不追求豪华奢侈。主席的一日三餐很简单,二两米饭,三四个菜,有贵宾来的时候也只是添加点肉而已。毛主席之所以会有这种精神,就是因为他在小的时候懂得廉洁,十分的简朴,节约粮食、衣服,钱财,不该花的地方不花,渐渐的地就养成了这种习惯。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人,利用身居要职的特权,贪污公款,从最开始的一两千块钱的担心与忧虑到最后的几万、十几万的自然收取,一步步越陷越深。虽然他们过着富翁的生活,无限风光。但是等待他们的却是法律无情的严惩和冰冷的监狱,还有家人的眼泪和自己的无奈的叹息。而这些人就是在小时侯没有注意自身的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常的轨道。

近年来,在同学们的身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攀比消费心理、浪费等。这样的行为不好。崇尚廉洁,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我们小时候,父母、老师教育我们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能不劳而获等等,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廉洁教育。清正廉洁不仅仅是不要贪污,不要受贿,它实际上包括了做人的道理、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从小懂得什么是清正廉洁,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么做人,真正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理念,培养清正廉洁、为公为民的社会责任感,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能够做到这些的话想必就是一个清正廉洁的人了。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廉洁要从小做起,常言道:习惯成自然。让廉洁这两个字时时的牢记在我们的心里,让它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二、诚信

在社会生活中要讲究诚信,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以下是几个有关诚信的小故事,希望能给你以启发。

立木为信。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   

 商鞅变法得以推广的原因是什么?

《郁离子》中记载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致。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100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账了。他只给了渔夫10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 ”于是商人淹死了。

这个故事什么了什么?

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所以,一旦他处于困境,便没有人再愿意出手相救。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信,就是遵守诺言、不虚伪欺诈。“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些流传了千百年的古话,都形象地表达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品质。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人们不但为诚实守信的美德大唱颂歌,而且努力地身体力行。孔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教育他的弟子要诚实。在学习中,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他认为这才是对待学习的正确态度。旧时中国店铺的门口,一般都写有“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字。自古在商品买卖中,就提倡公平交易、诚实待客、不欺诈、不作假的行业道德。  

在当代中国,诚实守信的美德也得到了发扬光大。这种美德表现在工作和学习上,就是专心致志,认真踏实,实事求是;表现在与人交往中,就是真诚待人,互相信赖;表现在对待国家和集体的态度上,就是奉公守法,忠诚老实。 

案例讨论:一家世界500强招聘财务经理的面试题目:“如果您作为财务经理,如果总经理要求您1年之内逃税100万元,您会怎么做?”

分析:面对这类问题,如果你思考逃税计谋,或者立即列举出一大堆方案,你都会中他们的圈套。实际上,主考官这个时候真正考核的不是你的业务能力,而是你的商业道德方面的素养,因为在几乎所有的国际化大企业中,遵纪守法都是员工行为的最基本要求。对策:你可以这样回答:“我想您的问题只能是一个如果,我确信像贵公司这样的大企业是不会干违法乱纪的事情的。当然,如果您非要求我那么做的话,我也只有一种选择:辞职。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诚信都是我做人的第一原则。”

综上所述,我来对诚信问题做简单小结:

1、什么是诚信?从道德范畴来讲,诚信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2、诚信的作用

 “诚信”既是世界观,又是社会价值观,对社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就社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自古就有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明训,这句话至今仍然是至理名言。对企业、行业、职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诚信”是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协调行业之间、人与人之间互信、互利的道德杠杆。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企业,在现代社会不会有长久之地。

对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之本,处世之宝。人生立于世间数十年,需要学习知识,知识既是个人谋生的工具,个人为社会服务的工具,要真正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光靠“知识”工具是不够的,还有正确的价值观,否则,知识也是滋生罪恶的工具。个人以诚立身,就会公正无私、不偏不倚,讲究信用,就能守法、取信于人,就能妥善好人与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举例说明。

“诚信”的原则和精神,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基石;它对社会和谐、对社会的个人道德修养,提升全民族的文明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它是立国、立业、立身之本。

3、中学生如何恪守诚信

青少年要恪守诚信,就要承担责任和义务,言必有信,一诺千金。诚信意味着实事求是,不虚伪,表里如一,说实话,做实事,不夸大其辞,不文过饰非等。别以为诚信只需要对别人诚信,对于自己,更需要的也是诚信,不自欺欺人,不做违背良心,有损人格,对不起自己的事。不能撒谎,想必是大多数家长给你的最初训诫。可是,谎言在我们身边却不鲜见。每个谎言的背后,总是以顾及面子,得取利益等原由。谎言就象细菌一样,有了一就有了二,结果就成了习惯。撒谎可能给了你暂时的利益,但那却严重地损害了你的人格。别总以为你的谎言“天衣无缝”,鸡蛋再密也有缝,总有一天,你将会露出马脚,到那时,就是你信用的丧失,人格的毁灭。到了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你就别想渴求到别人的信任,即使到时你是真心的。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也是需要用点“善意的谎言”去鼓励,安慰他人,这种谎言跟损害人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想必“狼来了”的故事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一个小孩,单纯的放牧小孩,为了图一时开心三番两次欺骗山下的村民说狼来了,从而博取人们的同情,以同情来开玩笑,导师人们对这小孩产生不予信任的态度。结果,一天,狼真的来了,这个小孩声嘶力竭的大喊救命,然而,人们以为这小孩又在乱来了,于是给予不理睬的态度,结果不想也知道,这个小孩和一群羊就这样命丧狼口,这个放牧小孩的教训,何不给曾经撒谎过的人敲下一个深深的警钟。我们当代中学生,诚信更为重要。然而,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等不诚实的行为却在学校频频发生,别以为这些都是小事,不用在意,从某个方面来看这确实是个小事,但是,深入的想想,这不是严重地损害了一个人的做人原则吗?如果,考试考砸了,但是这毕竟是自己完成的,这次考不好,下次再努力嘛!反之,如果你抄袭,作弊,成绩虽然很好,但是,你难道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我们都很普通、平常、默默无闻,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绝不可以丢掉诚信这做人之本、立事之根,让诚信与我们同行吧!

三、守法 

最近在微博上流行这样一个词,叫做“中国式过马路”。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跟红绿灯是没有关系的,只看人不看灯,大家都非常自然的,自然而然的就过马路,就过去了。这样的行为非常危险的,而且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交通事故是头号杀手)

中国式过马路说明了什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人民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人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则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幸福。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要遵纪守法,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如果没了法纪的规范,就会乱了正常的秩序。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我们中学生更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犯法。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追求绝对自由的人必将自由地一无所有。让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能成为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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