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二中校歌征集启事 | | 作者:胡章俊 发布日期:2008-11-12 浏览:1031 | | | |
校歌是学校重要的文化标识。为集中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办学经验和办学成果,突出我校在德育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树立我校良好形象,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增强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合肥二中校歌征集启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歌词 歌词应简洁凝炼、朗朗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曲调 曲调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宜于传唱,不能曲高和寡;要满足各种形式的演唱需要;具有青春朝气、积极向上的旋律风格。 二、征集形式(最好形成音乐刻录光盘)。 (一)校歌歌词 (二)校歌曲调 (三)校歌词曲 三、稿件要求 (一)校歌歌词交稿要求 歌词及释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校歌曲调交稿要求 1.五线谱、简谱力求记谱准确。 2.优先考虑配器、编曲、合成完整的作品。 3.交稿同时最好附演唱的录音小样。 4.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5.最终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合肥二中所有,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6.截稿日期:2008年12月31日 四、评选办法 (一)征集截止后,我校将聘请专家对参选作品稿进行评审,产生入围作品5首(如有需要,视具体情况另行增减)。入围作品将在合肥二中校园网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的网上评选。 (二)校歌歌词确定之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结合终选歌词,对征集的校歌曲调进行评审(优先考虑中选歌词原配曲调)并录制演唱小样。 (三)将校歌候选演唱小样通过广播、网站等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学校将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确定校歌词曲,并录制标准演唱小样。 (四)作品被录用后,学校将向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五、交稿方式及要求 (一)参加征集的作品,稿件须在封面署名“校歌征集”字样,并注明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及电话。 (二)稿件投寄 地址:合肥二中团委 胡章俊老师收
邮编:230022 电话:3618016 E-mail:www.hfwyh_1@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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